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本中粮生化能源(龙江)有限公司龙江公司全厂余热回收改造项目系统主体部分设计、供货、安装施工(招标项目编号:HTCL-ZB-23507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粮生化能源(龙江)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3.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轻纺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轻纺行业(轻工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可以在本项目中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4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证书,需具备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施工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2023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如特殊原因影响,提供政府相关证明文件说明原因);并具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有效安全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按招标人要求到任本招标项目、常驻现场履行项目经理职责。
3.6其他主要项目人员的要求: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岗位证,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本项目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7.2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或施工资质。
3.7.3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2)投标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
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誉要求承诺。
3.10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如投标人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投标人公司成立至2022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3年11月02日18时00分00秒---2023年11月07日23时59分59秒
获取方法:/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13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13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招标编号:HTCL-ZB-235070
1、招标条件
龙江公司全厂余热回收改造项目,项目性质为技术改造项目。技改项目实施方案及招标方案已批准建设,采取(EPC)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项目业主中粮生化能源(龙江)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粮生化能源(龙江)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2.1.1新建一套余热回收系统,对龙江公司结晶罐尾气余热进行回收,将回收的余热通过热媒水的形式进行利用。
2.1.2现有结晶罐12台,结晶过程中结晶罐会产生大量温度为65℃的饱和负压水蒸汽,需将本部分水蒸气进行回收。
2.1.3 余热量按照生产系统24小时/天,不间断生产,年运行8000小时计算。
2.2建设地点:中粮生化能源(龙江)有限公司。
2.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工程为(EPC)工程总承包方式,工程包括增加回收设备,对结晶罐排放的余热进行回收,包含余热回收系统整体设计、工艺、设备、电气、自动控制、钢结构、土建、安装、防腐保温等。招标范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3.1精制车间:
2.3.1.1用于精制一期气流干燥的入口冷空气预热,空气量为40000Nm3/h;
2.3.1.2用于精制一期流化床干燥器的入口冷空气预热,5台流化床,每台空气量为10000Nm3/h,总计50000 Nm3/h;
2.3.1.3用于味精包装机械手工作间取暖,目前采用蒸汽换热,可替换为余热;
2.3.1.4用于精制二期气流干燥和流化床干燥室内取风,冬季为优化工艺改为室外取风;
2.3.2谷氨酸车间:
2.3.2.1用于提取工序50t/h和65t/h蒸发器进料预热,预热后再进系统蒸发;
2.3.2.2用于提取车间的采暖改用余热;
2.3.3公用工程车间:
2.3.3.1用于输煤栈桥采暖;
2.3.3.2用于公用工程车间供暖;
2.3.4复合肥车间:
2.3.4.1用于提取母液预热
2.3.4.2用于车间采暖;
2.3.4.3用于菌体蛋白闪蒸干燥进风预热,平均风量约为20000Nm3/h和25000Nm3/h;
2.3.5淀粉车间:
2.3.5.1用于淀粉车间气流干燥进风预热;
2.3.5.2用于淀粉车间1306玉米输送水预热;
2.3.5.3用于淀粉车间供暖;
2.3.5.4用于副产包装机械手工作间取暖;
2.3.5.5用于淀粉包装间供暖;
2.3.6余热回收系统的整体设计,包含工艺包设计、初步设计、管道施工图、工艺流程图、能源核算及竣工验收等内容。
2.3.7改造效果:改造后需要满足味精车间、提取车间、电站、淀粉车间、复合肥车间正常生产和供暖效果(改造区域温度高于20℃),同时不影响一期精制车间结晶罐的正常运行;有效余热量不低于75吉焦/小时,全年实际节省蒸汽量大于15万吨。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并提交设计资料、35日内完成所有设备及材料到货、60日内完成主体施工、75日内完成系统联运、90日内提交所有相关资料,2024年3月15日前完成所有调试运行工作。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3.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轻纺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轻纺行业(轻工工程)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可以在本项目中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4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证书,需具备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 施工负责人需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2023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如特殊原因影响,提供政府相关证明文件说明原因);并具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有效安全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按招标人要求到任本招标项目、常驻现场履行项目经理职责。
3.6其他主要项目人员的要求: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岗位证,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7.1本项目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7.2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具有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或施工资质。
3.7.3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2)投标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
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誉要求承诺。
3.10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如投标人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投标人公司成立至2022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如招标人或者中标人采用其它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的,需征得未中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支付合理的使用费,使用费用由双方协商确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7日,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5.3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免费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
5.4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
5.5下载者需要发票的,招标文件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投标人自行下载电子版发票(大约时间为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10日开始);平台下载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5.6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工作日9:00-12:00,13:30-17:00),平台将确保下载者的购买信息在开标前对平台公司有关工作人员保密;如下载者主动与平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咨询事宜,则视为下载者主动放弃信息保密的权利,平台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5.7投标人可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www.365trade.com.cn/,在右侧点击“帮助中心”“”,进入跳转页面后,点击“投标人注册操作手册”获取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可邮寄或现场送达。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13时30分,地点为开云真人(中国)官方网站(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二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4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二楼会议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中粮生化能源(龙江)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白山工业园区
联系人:田志宏
电 话:15845757922
监督人: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运营中心
联系人:谢延
电 话:13810937449
邮箱:xieyan@cofco.com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真人(中国)官方网站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 系 人:陈继龙、申明慧
联系电话:0451-82364697
电子信箱:hljyxzb5@126.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 号:451902390110302
开户名称:开云真人(中国)官方网站
业务监督:开云真人(中国)官方网站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2364723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运营中心。
招标人:中粮生化能源(龙江)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白山工业园区
联系人:田志宏
电话:158457579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真人(中国)官方网站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陈继龙、申明慧
电话:0451-82364697
电子邮件:hljyxzb5@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