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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江南校区学员宿舍楼新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江南校区学员宿舍楼新建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J0100G22023HTCL-ZB-225032

一、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江南校区学员宿舍楼新建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投资【202225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中共黑龙江省委党校(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江南校区学员宿舍楼新建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延兴街49号。

2.3项目概况:新建3栋地上建筑,1处地下用房。总建筑面积4.3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2.92万平方米;地下面积1.43万平方米。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完成勘察成果交付;90天完成设计成果交付(其中方案设计15天、初步设计30天、施工图设计45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二次深化设计及设计变更,协助完成主管部门审批、竣工图编制,提供能够满足施工采购要求的图纸,同时还应负责为完成项目工程设计所必须的专家咨询及论证等工作。具体内容以勘察设计任务书为准。

2.7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472.81万元,其中勘察32.81万元、工程设计44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

3.2.1.设计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3.2.2.勘察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3.3投标人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职称。投标人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提供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20221月至6月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3.4.1联合体的组成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的牵头人应具备设计资质,否则联合体投标资格将不被接受。

3.4.2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并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各成员方负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须附在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投标时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3.4.3联合体各成员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中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

3.6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其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近3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近三年是指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711630分至202276163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及《招投标业务系统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手册》。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27221000分;

6.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3评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八、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27221000分。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远程开标,支持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1.58.199.11:8605/)、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www.hrbjjzx.cn)及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十、其他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1.3按照《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哈发改联〔2021107)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6月底,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1-87383186举报邮箱zjjabc3177@126.com

十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黑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明街11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451-82671192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真人(中国)官方网站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

联 系 人:陈继龙、申明慧

电 话: 0451-82364715 82364797

电子邮件:hljyxzb5@126.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号:451902390110302

 

 

 

 

 

202271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