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新建校区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及竣工决算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0100G22027(HTCL-ZB-225050)
一、招标条件
哈尔滨医科大学新建校区工程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社会【2022】37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哈尔滨医科大学,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及省政府统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及竣工决算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医科大学新建校区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及竣工决算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23号。
2.3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114800平方米。其中,新建建筑面积113000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决算编制完成止。
2.5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及竣工决算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及政策法规规定标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造价咨询及竣工决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概算审查、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的审核、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及配合财政、审计等主管部门的评审与审计等。
2.7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最高投标限价400.9548万元,其中基础收费最高投标限价267.3032万元,审减收费最高投标限价133.651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所需服务的法人。
3.2投标人拟派的造价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注册证书或有效期内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且证企相符,同时具备高级职称。提供2022年1月至7月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3投标人须派土建(可以是项目负责人)、水暖、电气专业各一名驻场人员,驻场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2022年1月至7月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如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
3.6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近3年如有行贿犯罪行为(近三年是指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为准)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犯行贿罪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8月2日16时30分至2022年8月9日16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及《招投标业务系统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8月24日10时00分;
6.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3评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七、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2022年8月24日10时00分。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远程开标,支持投标人在线远程解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1.58.199.11:8605/)、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www.hrbjjzx.cn)及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九、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9.3按照《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哈发改联〔2021〕107号)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1-87383186举报邮箱zjjabc3177@126.com。
十、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黑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明街11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451-82671192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真人(中国)官方网站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 系 人:张天元、申明慧
电 话: 0451-82364715 82364797
电子邮件:hljyxzb5@126.com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账号:451902390110302
2022年8月2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