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宝泉粮库有限责任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3607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岗市宝泉粮库有限责任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项目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岗市宝泉粮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岗市宝泉粮库有限责任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宝泉岭农场
2.3建设规模:新建高大平房仓5座,仓型为高大砖混平房仓,屋面钢架计算跨度42m,5座平房仓总建筑面积为21016.1m2,设计总计算仓容为11.85万吨,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常规机械通风工程、内环流通风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照明、电力、防雷接地)、电气安装工程(粮情测控);改造平房仓为4座,改造计算总仓容8.72万吨,改造内容包括屋面改造、墙面改造、门窗改造、散水工程、内环流控温电力系统。厂区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排水沟、消防外网工程、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安装工程、电气外网工程(室外电缆)、电气外网工程(智能化系统-监控)、电气外网工程(智能云盒)。
2.4计划总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30日。其中,主体工程(屋面板安装完成)计划工期127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10日;改造工程计划工期17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7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不含内环流设备、轴流风机、移动风机、粮情检测、监控摄像头等设备的采购安装)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总承包。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70857159.5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其在投标单位缴纳任意连续3个月(2023年2月至2023年6月)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2-6类情形人员除外),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不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4)根据《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哈尔滨市南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79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文件,在责令期限整改企业名单内的施工企业且未整改完成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3年6月10日00时00分至2023年6月1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30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2023年6月30日9时00分(同投标截止时间)。
6.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有需求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w.hlj.gov.cn/)发布。
9. 其他
9.1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宝泉岭分局:0468—3897071。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4本次共同期实施十个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项目,投标人同时投标多个项目必须独立配备不同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如不同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任一人员重复,其所投标将全部被否决或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附:
1.哈尔滨对青粮库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项目
2.大庆市粮食局立志粮库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项目
3.鹤岗市宝泉粮库有限责任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项目
4.嫩江市双山粮库有限责任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项目
5.黑龙江北安通北国家粮食储备库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项目
6.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前进第二粮库有限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项目
7.黑龙江五大连池二龙山国家粮食储备库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项目
8.黑龙江双鸭山福利粮食储备有限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项目
9.讷河市拉哈粮库有限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项目
10.尚志市亚布力前进粮库有限责任公司省级储备粮绿色仓储提升工程项目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与受理投诉单位:鹤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宝泉岭分局
联系电话:0468—3897071
招 标 人:鹤岗市宝泉粮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宝泉岭农场
联 系 人:王学义
联系方式:0468-3763155
招标代理机构:开云真人(中国)官方网站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 系 人:李瑞、徐国良
电 话:0451-82375252
信 箱:226541938@qq.com